国家发布改善电力运行指导意见 鼓励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晓星
本报记者刘晓星北京报道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国清洁能源一度被弃用的命运将有望得到改观。
《意见》要求,各地区在组织编制本地区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时,应采取措施,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全额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各地在编制年度发电计划时,优先预留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机组发电空间;鼓励
清洁能源发电参与市场,对于已通过直接交易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的电量,可从发电计划中扣除。新增用电需求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和消纳区外清洁能源,以及奖励为保障清洁能源多发满发而调峰的煤电机组发电。
在水电方面,近年来,中国一些水电发达的地区出现了大量“弃水”的现象。有数据显示,2014年夏天水电汛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大型水电及大量中小型水电普遍出现了弃水现象,某些时段
云南全省持续日弃水电量达3.3亿千瓦时。